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18-02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18-07-2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字号: | 绍市土资发〔2018〕42号 |
文件登记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各处室(分局)、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废止《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市土资〔2008〕57号)、《关于下放并规范行政审批及行政管理事项的实施意见》(绍市土资〔2013〕37号)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