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25A/2018-02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18-07-2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字号: 绍市土资发〔2018〕42号
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3 09:4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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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各处室(分局)、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废止《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市土资〔2008〕57号)、《关于下放并规范行政审批及行政管理事项的实施意见》(绍市土资〔2013〕37号)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