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蔡海波、员银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我部门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8)绍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891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抵押权登记证明

330602016024GB08004F00080068

两湖景院8幢二单元806室

法院裁定

 

2

(2018)绍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9890号

蔡海波、员银萍

不动产登记证明

3.

(2021)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25154号

绍兴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

 

公告单位: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5714


编辑:
信息来源:袍江分中心(借调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