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25-2409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1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市政府“8+4”政策体系要求,我局在承接落实《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的要素服务保障政策》(浙自然资规〔2025〕3号)的基础上,结合绍兴实际,印发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通知》。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
4.《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的要素服务保障政策》(浙自然资规〔2025〕3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12条举措,在承接省厅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市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工业空间全域升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等工作要求。
(一)规划引导管控方面。主要内容有落实全域全要素管控要求,加快详细规划编制;发挥总规统筹引领作用,开展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期评估;加快耕地保护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约束;启动区域边界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推动全市域一体化和产城人文融合发展。
(二)指标要素保障方面。主要内容有全年争取各类用地指标2万亩以上,争取使用林地定额1400亩以上,砂石土矿产资源保障能力2600万吨以上;建成补充耕地2万亩以上;供应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出让工业用地中民间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80%。
(三)资源优化配置方面。主要内容有合理优化住宅用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满足高品质居住需求;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容积率宜高则高;支持混合用地供应;探索各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加快打造“绍芯谷”“青春谷”等23个重点片区;用足用好完善土地用途变更路径、优化地价计收规则、支持“化零为整”等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措施。
(四)政务服务提升方面。主要内容有优化用地预审及前期工作,运用绍兴空间准入辅助审查系统空间适配工具服务项目选址;加快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深化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多验合一”“多测合一”“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办证”等改革;推广土地出让合同电子化、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提升不动产智治和登记服务工作。
四、实施期限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马海明 蒋生贵
联系电话:0575-851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