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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

6月28日,我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至此,绍兴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

批复明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各县(市、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应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要求,要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规划目标,全市统筹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批复指出,要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区域协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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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