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25A/2024-241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4-04-25
主题分类: 土地,矿产,其他,林业,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自然资规函〔2024〕7号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各处室、单位:

按照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持续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第一批)>的通知》、《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1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营造开放包容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自然资源系统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两库”动态管理。一是维护更新执法人员库。执法人员库已与省司法厅备案过的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库对接,对已不在本部门工作、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账号要予以删除。二是维护更新检查对象库。各区、县(市)局和市局相关处室要将检查对象纳入检查对象库,确保应入尽入,对于平台已入库的检查对象,及时做好监管标签管理。要加强检查对象库的动态维护,对在库的无效检查对象作失效处理。

(二)加快编制计划任务。各区、县(市)局和市局相关处室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的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承担的监管工作职责,制定抽查事项对应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保检查抽查事项100%覆盖。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自然资源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持续提高“双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中的占比,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年度“双随机”抽查监管占比不低于60%、联合监管率不低于40%。

(三)高效完成抽查任务。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督模块,做好抽查计划和任务设置。充分应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同时,合理应用排除规则,严禁多次重复检查,防止执法扰企。检查方式明确为现场检查的,要细化实施方案,提升检查实效。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行政检查的,原则上应当同时一次性开展。要将检查结果准确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置或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抽查任务原则上要求于11月20日前完成,抽查事项关联信用规则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均达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自然资源监管全局性工作,要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提升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工作效能。市局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并组织落实双随机抽查任务。

(二)严格监管纪律。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执法检查小组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于未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任务或检查过程中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县(市)分局(局)要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和执法人员激励机制,将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的表现跟评先评优、推荐干部、晋升职级、评聘职称等挂钩,提高执法积极性。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

对象

抽查部门

抽查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

对象数

关联信用规则要求

抽查     时间

计划执行要求

1

2024年矿山企业联合抽查

矿山企业

牵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GT28.矿产资源开采检查

GT29.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全市抽取3家矿山企业开展检查

高风险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对象指地矿信用等级较低的矿业权人。

6-11月

市自然资源局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具体开展检查。

参与

市应急管理局

AJ06.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市自然资源局抽取检查对象,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检查。


信息来源: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