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23-12-2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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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将紧扣自然资源工作职责定位,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和遵循,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由侧重规划编制向规划实施并重转变,由土地管理为主向全要素资源保护转变,由增量外延式发展向存量内涵式发展转变,由管理型被动服务向主动高效服务转变”四个转变,努力在全省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当先锋、挑大梁、担重责。
(一)实施规划引领行动,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传导落实。一体化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级各类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防止碎片、割裂,确保规划有效传导。二是探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全域全要素设计城市、村庄、农田等空间,引领详细规划编制。三是健全乡村规划管控体系。按照省厅最新要求,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探索总体规划层面上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不同主体功能区视角下的乡村规划建设谋划新思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实施耕保攻坚行动,织密织牢耕地保护网。一是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综合示范项目实施,一体化开展耕地功能恢复、建设用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多田套合”。严格落实“以补定占”新要求,强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占补、进出“双平衡”。二是保持自然资源执法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行动,通过每周通报问题闭环处置率、每月下发市级卫片图斑等措施,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三是狠抓各项督察整改工作,对历年挂账清单问题,落实“一宗一策”,加强监督问责,限期整改到位。
(三)实施要素支撑行动,精准保障经济稳定增长。一是坚持“指标保障谋划在前、报批手续落实在前”,全面梳理全市重大项目,特别是2024年新开工项目用地需求,专班化做好项目包装、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指导,为向上争取重大项目专项指标、奖励指标等做足准备。二是切实加强土地供应。科学编制2024年度供地计划,调整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措施。推进落实“4151”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计划,工业用地占出让土地面积不低于30%。三是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整市试点;进一步强化“亩均论英雄”理念,通过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确保我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力争到2025年基本消除50亩以下“低散乱污”零星工业集聚点。
(四)实施生态修复行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在推进首批4个跨乡镇项目进度基础上,统筹谋划、落实一批符合要求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着力解决我市整治规模小而散问题。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应用场景(绍兴试点)建设任务,做到“绍兴首创,全省共享”。二是持续开展废弃矿山修复工程。结合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工作计划 和日常摸排发现的废弃矿山问题,计划2024年新开工废弃矿山修复项目24个,交工19个。三是大力实施国土绿化美化。深入推进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健康森林三大建设,加快工程绿化、农田绿化等造林步伐,争取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五)实施风险防控行动,严守自然资源安全底线。一是深化地质灾害防治行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推进县(市、区)“一坡一卡”管控,新建80处普适型监测点和800处无线简易雨量报警器,完成综合治理11处,力争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灾目标。二是构建森林防火“平安网”。推进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提升林火阻隔能力和“以水灭火”能力建设,辐射推广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建项目,推进防火巡护道与农村道路扩面提质。三是开展法治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局领导基层法治联系点制度,围绕基层实际需求和集中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协调,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六)实施服务提升行动,争创最优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一是全力推进“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广应用土地要素资源集约化利用撮合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指南、地块展示、需求发布、智能推荐等增值服务。简化规划许可程序,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分类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二是持续优化不动产服务。推进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推广落实二手房“带押过户”、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预告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等举措。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破难攻坚”行动,确保2024年4月前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0%,23个“登记难”项目基本完成问题化解。三是推动项目报批提速。继续实施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落实领导联系、上门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报件速度和质量,实现用地审批从“被动保障”向“主动服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