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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中心工作,以全力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力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重点在五个“着力”上下功夫:

(一)着力提升规划引领水平。一是统筹协调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计划2022年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报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根据部委、省厅要求作相应调整),加快构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详细规划为基础,全市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加强重点规划研究。指导推进网络大城市特色精品片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加强重点项目选址研究、线性工程线位合理性研究,对城市重要片区、重点地段的实施性方案突出功能引导、强化建筑风貌和形态管控。修订《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规划实施监管、加强乡村规划许可、线性工程管控等普遍性管理问题进行研究规范。三是持续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争取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率达到100%、获批率达到80%以上。指导督促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争取2023年通过国家林草局试点验收。

(二)着力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一是有序保障建设用地报批。继续坚持土地利用计划精准化管理,制定要素保障工作方案,明确指标落实、报批时间等具体要求,切实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民生项目用地报批。二是多渠道争取指标支持。继续积极争取各类政策红利、指标支持;盯紧2023年拟实施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特别是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报批工作,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抓好盘活存量挂钩指标和省统筹补充耕地挂钩奖励指标等工作,在“存量”中谋“增量”;在土地要素保障瓶颈上积极争取省和国家统筹。三是加快做地储备出让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市本级土地储备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和修订土地储备办法、资金管理支付、储备土地管护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继续加大出让后备,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有效管控。2023年计划全市完成做地面积15000亩,经营性用地出让面积7000亩、出让金目标350亿。四是完善公示价格体系。开展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

(三)着力贯彻“两山”理念。一是高标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现状评估及潜力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匹配的三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体系。按照“5+X”模式,指导推进首批5个试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二是高质量抓好矿政管理。支持地勘队伍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深部找矿工作,重点保障建筑用石料、石灰岩、叶蜡石、地热等矿种的需求。做好历史遗留矿山和2023年新下达废弃矿山的治理修复任务。三是高水平建设“森林绍兴”。对标“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等重点任务,做好设计工作、地块落实、苗木供应等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造林绿化早启动、早完成。同时,继续推进森林系列创建活动,计划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21个,创建各类森林康养基地1个以上,命名省级林业经济示范区建设8家以上,培育现代林业经营主体20家以上。

(四)着力做好民生实事保障。一是深化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全面开展不动产智治应用平台建设,并实现与“搬家一件事”综合应用平台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联办。二是持续推进解决农村回迁未安置、农村宅基地和公寓房安置用地无法落地问题,通过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项目落地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有力依据。三是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开展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和重新公布工作。科学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加快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四是强化灾害风险防控。综合运用“地灾智治”场景,开展全流程、全链条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速推进无人机+森防天眼”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等四项试点,着力提升森林灾害防范能力。

(五)着力落实严格执法监察。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持续发力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耕地保护和矿山督察、卫片执法等各项工作,保证处置到位、整改及时、整治有力。二是继续创建数字化执法平台。进一步完善卫片执法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继续每月自主开展市级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天巡地查”等应用场景,建立违法监控、巡查、取证机制,实现巡查无盲区、无死角,进一步提高巡查效率,切实提升我市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和执法监管水平。三是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排查,实行多发信访事项预警机制,聚焦重点、难点信访问题持续开展督查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初信初访办件质量,优化信访事项交办和回复流程,压缩答复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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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