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关于
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计划
推动市域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等文件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着力推动我市森林覆盖率在全省争先进位,现就我市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市域森林覆盖率提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全面推进“森林绍兴”建设,为“融杭联甬接沪”和“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施策、全域推进。统筹规划,以点带面“保存量、扩增量、控减量、提质效”,推进国土空间宜林则林、绿则绿。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规划设计,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确保造林建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府主导,落实责任,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

(三)总体目标

2020年起,通过实施山地、坡耕地、城镇、乡村、通道、沿江等六大森林建设,全面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计划,森林资源得到更加有效保护,推动市域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力争到2024年,全市新造林8.4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

二、工作举措

(一)注重规划引领约束,不断优化绿量配置

1.统筹布局绿化空间。坚持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为国土绿化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2.着力优化绿化配置。注重源头挖潜,从规划设计等环节着手,着力提高工程项目的绿化比例,特别是市政工程、城市道路、生态公园等公建项目,要设法增加乔木树种种植比例。对新增房地产项目,可以通过增加绿地率,设置乔木树种配比等,提高新建居民小区的绿化比率。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街道和道路拓宽改造、停车场停车位建设等项目中,要尽可能新增乔木,原则上不因改造而减少绿量。要积极探索城市空间立体绿化,鼓励开展街边、天桥、屋顶、墙体、窗台等空间立体绿化试点建设,丰富城区园林绿化空间结构层次和城市立体景观艺术效果。

(二)充分拓展造林空间,推进森林扩面提质

3.大力推进森林生态廊道建设。要以平原绿化为主战场,推进通道沿线森林提质扩面,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两侧绿化的新建、加宽、加长、增行和提升改造力度。公建项目中,新建道路沿线单侧的绿化乔木原则上应达两行及以上且行距不超过4米。要切实抓好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服务区等重要门户节点的森林建设,打造精品亮点。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采取新造补植、封育改造等综合措施,重点培育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营造一批高质量水岸森林。实施生态海岸带工程,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露天矿山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

4.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以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为重点,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以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为重点,加快推进县级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深化园林城市(城镇)、森林城镇、五星3A”、美丽乡村、森林乡村、“一村万树”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全市域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更好地融入长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加强城市新区和新建工业园区绿化,利用好拆违和改造土地,设法在新增的建设用地中增加乔木种植比例。有条件的地方,要试点开展“草改乔、灌改乔”“单行改双行、单行改多行”等森林扩面提质工程。大力推进城镇庭院绿化,搞好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村庄周围闲散土地、边角地块绿化,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公园休闲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要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按照技术规程和设计要求,建设农田林带林网,设法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切实发挥森林的农田防护功能。

5.大力推进山地、坡耕地森林建设。全面摸排荒山荒地宜林区块和坡度25度以上坡耕地分布情况,对宜林荒山,采取“封、管、造”结合的方式,加快未成林地、疏林地的补植造林与管护,促进其早日郁闭成林;对植被稀疏、立地条件差的地块,实施封山育林,设法增加绿量。充分利用坡度25度以上不适宜耕作的坡耕地、未利用土地,实施退耕还林,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以修复废弃矿山和裸露山体为重点,通过多项措施,最大限度挖掘山地造林潜力,确保山体应绿尽绿。

(三)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合理控制资源消耗

6.建立森林资源总量增减挂钩调控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探索实践林长制,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全面建立“天上看、地上查”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结果运用,自2020年起,对森林覆盖率增减的县、市(区)实行使用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调控措施,实施增减挂钩,奖罚分明。

7.实施最为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严格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机制,实行“占一补一”,从严控制工矿和商业性开发项目征收占用林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要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从严控制林木采伐消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天然商品林更新采伐,严格实施生态公益林采伐管控。建立健全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8.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与打击各类毁林开垦、毁绿种菜、乱占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城市综合执法、森林公安等队伍,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切实提高防范、发现、打击涉林涉绿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因监管不力致使发生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进一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将实施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计划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年度、具体单位和具体地块。要强化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建设、交通、综合执法、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和城投、交投、文旅等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抓好部门绿化和系统绿化,协同推进全市国土绿化美化进程。

(二)加大保障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国土绿化美化资金投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设计、评价验收。要持续推进林业投资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加强林木种苗供应保障,加快保障性苗圃建设,实行订单育苗、定向培育,培育良种壮苗,推进良种造林、赠苗造林,鼓励使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要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选优配强乡镇基层站所人员,切实加强基层国土绿化管理和行政执法力量,确保资金、苗源、人员得到有效保障。

(三)完善技术支撑

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教育引导绿化设计、施工等单位把握提升森林覆盖率的技术措施和动作要领,精准施策。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推行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加快荒山荒地、盐碱地、滩涂等造林困难地造林技术研究,加大珍贵树种、乡土树种等选育推广,加强林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要进一步发挥国土绿化专家服务团作用,建立技术人员挂钩联系制度,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养护等环节的技术指导,确保国土绿化美化取得明显实效。

 

附件:《全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绍兴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

2020年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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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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