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23-2406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1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视频解读《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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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文件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法联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截至2023年5月30日现行有效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起草过程
局法规处牵头,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绍市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的基础上,由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对2023年5月30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提出废止和保留的意见建议。经核查修改补充后,形成了需要清理的文件目录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沟通完善后,起草了本通知。
三、政策制定依据
本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四、主要内容
本次集中清理范围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截至2023年5月30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五、施行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马海明 劳益瑾
联系电话:0575-8512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