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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序号

内容与要求

进展情况

1

按照“一核六心多节点”布局要求,健全全市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功能节点、重点片区规划研究,有序开展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制定完善《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完成规划编制,目前已上报省政府审批。有序开展城市设计,强化城市设计在控规编制中的运用,要求各地编制单元控规时同步编制城市设计,2023年已同步编制推进上虞未来城等7个片区的控规和城市设计。加快控规编制,强化规划引领,为项目推进和土地出让创造有利条件,截至目前,已完成42个控规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第五次市规管委会议审议通过。

2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完成省下达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任务,分类分步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稳妥推进耕地功能恢复。

分类分步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截至目前,摸排出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61宗,已经整治到位52宗,整改率85.2%,达到年初省自然资源厅考核目标。

3

完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制定《绍兴市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试行)》《绍兴市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推进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3月1日印发《绍兴市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试行)》;3月20日印发五年(2023-2027年)工作方案及2023年度工作方案。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额227.5亿元,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面积3.15万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3.18万亩,垦造耕地面积0.15万亩,建设用地复垦面积0.1万亩,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面积0.24万亩。完成9个项目验收工作,4个跨乡镇试点项目年度子项目均已开工,新谋划的35个单乡镇项目和6个跨乡镇项目实施方案均已提交省厅。

4

深化推行林长制,编制《绍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完成省下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绿化造林任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以上、“一村万树”示范村20个以上。

1.深化林长制改革,完成国土绿化、森林资源、湿地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草灾害防控等各项年度任务,完成国家造林面积0.91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11.76万亩,清理病枯死松树面积16.82万亩,株数4.2万株,实现一个疫区(越城区)和13个疫点拔除,2022年度森林督查案件完成整改清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实现应编尽编,预计森林覆盖率稳定增长。2.编制生态修复规划。《绍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征询,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文本。3.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省级下达任务3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县、市两级验收。4.国土绿化造林。国家造林市定任务2900亩,目前,经市县联合检查,完成9077亩(含油茶保供任务),完成率313%。5.森林质量提升。市定任务72200亩(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健康森林),目前完成上图117679亩,完成率163%。6.省级森林城镇创建计划3个,已完成省级验收;“一村万树”示范村市定创建计划21个,实际创建26个。

5

落实用地保障,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2万亩,供应各类建设用地不少于3.5万亩,完成经营性用地做地1.5万亩、出让金500亿元。完成省下达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存量土地盘活、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

全年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6万亩。1-12月,全市供应各类建设用地35473亩;完成经营性用地做地15012亩;完成出让金308亿元。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0023亩;处置闲置土地641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978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4993亩。

6

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浙地智管”“实景三维绍兴”建设。

“浙地智管”绍兴试点建设已经验收通过并上线运行。

7

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防控。

印发了《绍兴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了应急调查演练,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汛前检查516组次1773人次,排查点位1527处,检查共发现问题70处,均已完成整改,完成省民生实事监测预警实验点25处,工程治理5处。截至12月底,全市未有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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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