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开曝光6起土地违法案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向社会公开曝光6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一、浙江嘉越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21年5月,浙江嘉越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东浦街道清水闸村大山下占用土地5亩作垃圾分类场。2022年1月,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目前,该地块垃圾已清理,土地已复耕。

二、柯桥区陈某川毁坏耕地案。2020年12月,陈某川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平水镇梅园村大山公墓地段土地6.16亩,其中耕地5.48亩(5.47亩为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堆放渣土。由于涉嫌犯罪,2021年3月2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将该案移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调查。目前,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正在立案侦查中。

三、绍兴市上宅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21年4月,绍兴市上宅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丁宅乡华湾村集体土地6.48亩建造临时工棚和堆放建筑材料。2021年5月,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目前,该地块工棚已拆除,建筑材料堆放已清理,土地已复耕。

四、诸暨市浬浦镇外浦村黄某违法占地案。2021年7月,黄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村集体土地4.17亩,其中耕地2.88亩进行填土。2021年8月10日,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浬浦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因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整改,2022年5月19日,浬浦镇政府组织力量进行了清运。目前,该地块土地已复耕。

五、嵊州市魏某军等4人毁坏耕地案。2020年12月,魏某军等4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三界镇蒋甲岙、打铁岭处耕地16.8亩用于堆放渣土。2021年1月,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由于涉嫌犯罪,2021年4月,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送嵊州市公安机关侦查。目前,该4人已分别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六、新昌县陈某违法占地案。2021年1月,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儒岙镇会墅岭村集体土地3.9亩建设轧石场及废土堆料场。2021年9月,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7242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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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