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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付2021年“稽山古榧”品牌“隋榧”产品对应的古香榧树流转奖励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对“稽山古榧”品牌建设授权生产企业考核的办法》精神,经考核,绍兴山娃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冠军香榧股份有限公司、禾下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稽山古榧”品牌“隋榧”产品授权企业“隋榧”产品对应的古香榧树流转数量任务均完成,需对每家授权企业兑付古香榧树流转奖励资金10万元,共计拟兑现拨付30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向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名反映,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

联系人:蔡列钢,电话:0575-85197722。

附件:拟兑付2021年“稽山古榧”品牌“隋榧”产品对应的古香榧树流转奖励资金明细表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拟兑付2021年“稽山古榧”品牌“隋榧”产品对应的古香榧树流转奖励资金明细表

序号

区县市

类别

单位

拟奖励金额

(万元)

内容

备注

1

柯桥区

2021年度“隋榧”产品对应的古香榧树流转奖励

绍兴山娃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10

流转5棵古香榧树,每棵每年补助2万元。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234

2

诸暨市

2021年度“隋榧”产品对应的古香榧树流转奖励

浙江冠军香榧股份有限公司

10

流转5棵古香榧树,每棵每年补助2万元。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234

3

嵊州市

2021年度“隋榧”产品对应的古香榧树流转奖励

禾下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流转5棵古香榧树,每棵每年补助2万元。

绍市自然资规发〔202234

合计




30




编辑: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