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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把握“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各项改革,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为建设“重要窗口”、展示“绍兴风景”提供了坚实的资源要素保障。

(一)坚持强管控优布局,规划编制实施取得新成果

1.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要点,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质量编制,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到2020年底已基本形成市、县两级总规初稿。同时,在省厅的精准指导下,充分利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及遥感影像数据,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优划实”。根据最终获部审定通过的调整方案,全市共划定5类、90个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475.1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8%。

2.强化规划研究促进品质提升。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杭绍甬同城化省级战略机遇,围绕构建“一个核心、两大组群、三条轴线、会稽山生态人文绿圈”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强化空间配置,优化城市布局,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品质城市建设。全年完成绍兴城际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绍兴市区重大商业设施布局、绍兴植物园、北纬30度馆、绍兴老火车站周边区域等重大规划研究10余项;完成绍兴棒球未来社区、绍兴黄酒小镇(东浦),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扩容区等控规编制30余项。

3.探索创新规划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建成“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共整合全市30余个规划,形成4大类19中类113个小类的专题数据,实现一张底图、一套模板,形成了市域全范围覆盖,服务规划编制、审查、监督、评估、公众服务全过程的数字支撑平台。出台《关于印发疫情期间规管办临时审查流程的操作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的通知》,全力保障了疫情期间重点项目规划审核、规划竣工核实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过渡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编制工作的通知》,对控规重新修编、局部调整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强化了规划严肃性。

(二)坚持抗疫情稳发展,资源要素保障达到新高度

1.指标争取实现突破。坚持指标要素全市统筹、全面挖潜、最优调配,全力做好综合保税区、圆金新材料等重点平台、重大项目规划空间和用地指标保障。建立局领导联系市级投资项目制度,持续解决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面临的涉土涉规问题。全年合计争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93万亩,创近年来新高,有效推动了全市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2.土地供应稳中有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采取县(市)地块出让纳入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限地价+竞配建”、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双备案”等调控政策落实“稳地价、稳房价”预期,全年完成经营性用地做地249宗,面积16757亩;完成经营性用地出让12586亩,出让金942亿元;25宗住宅用地实行了“限地价+竞配建”政策。

3.存量处置超额完成。坚持节约集约,持续推进“四未一低”土地处置消化,全年完成批而未供消化利用11407亩,完成率156%;完成闲置土地处置878亩,完成率204%;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7810亩,完成率198%;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2749亩,完成率266%。下辖嵊州市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三)坚持守红线保生态,资源环境改善展现新面貌

1.森林生态建设不断加强。启动实施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全年完成造林2.65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国土绿化任务。通过实施珍贵树种赠苗造林、基地建设、补植培育、“四旁”植树、发展示范等五大行动,完成新植珍贵树 140.85万株,建设珍贵彩色森林11.48万亩。持续开展森林城镇创建,今年新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市级森林城镇2个,绍兴“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也通过国家林草局复评。

2.生态环境修复不断升级。全年新增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试点项目16个,柯桥区漓渚镇、上虞区上浦镇、嵊州市崇仁镇等3个项目纳入首批部试点项目。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最后28个矿点中,27个全面完成治理,另外1个属在采治理型矿山2022年完工。三年累计完成开工102个,治理率100%;累计交工101个,超额完成省定任务。

3.资源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现状评估,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提交省林业局审查。根据目前上报的二上方案,整合优化后我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64029.48公顷,自然公园数量减少4个,有效解决了多个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原规划范围划分不合理,自然保护地内大量建成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矛盾冲突问题。

4.森林灾害防控不断完善。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防火期内对林区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和入山主要路口开展全天候巡逻,严防死守,及时制止违章用火,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全年共出动护林队员2.1万人次,巡查里程23万公里。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会稽山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基础建设和二期电力工程建设,新昌县钦寸水库、上虞区丰惠镇两个水源地建设项目。加强森林生物灾害防控,清理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面积24.88万亩,合计清理枯死松树3037.19万公斤,除害处理率100%。

(四)坚持强改革惠民生,民生服务保障迈出新步伐

1.在精准施策上着力,积极助力复工复产。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用地企业七条措施》《关于推进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等企业扶持政策,开辟疫情防控项目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累计为26宗出让土地办理延期开竣工;35宗出让土地办理出让金缴纳延期,涉及出让金额94.58亿元;办理企业产权登记(首次登记)516件;办理企业不动产产权融资抵押4858件,帮助企业抵押融资934.92亿元。

2.在精准服务上发力,不动产登记改革持续创新。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电子化和银行“总对总”抵押登记联办业务,实现了群众和企业抵押登记全过程“零跑腿”,签订不动产抵押登记“最多跑一次”合作协议的银行已扩展到40家。探索实施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建立了平台联审、现场踏勘、会商协作等工作机制,实现了查询、查(解)封登记“全网办”。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文件,支持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物价值余额设定抵押,破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在精准管理上用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在省内率先开展“一码管地”试点,在对试点的上虞区所有宗地(宗海)统一编码的基础上,构建了“1+1+X”“一码管地”工作机制,实现了地块全业务“一码”关联、全信息“一码”共享、全过程“一码”管理。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规合一”有关问题的意见》,全面实行建设项目“选址和土地预审”合并办理。完成《绍兴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起草,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再排查,建立了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建成全省首家地市级测绘应急指挥中心,为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第一手地理信息资料。启用新一轮征地区片价,完成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4.在精准提速上聚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全面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开展“互联网+N”专项行动,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掌办可办率达到100%,网办率实现80%以上。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工作,二十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主动做好土地审批权下放后承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土地审批全有关事项通知》,确保承接事项工作“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 年监管审批平台相关工作的函》,切实做到所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0%通过3.0平台网上申报、审批、出具批文。

(五)坚持严监管重防控,依法行政能力迎来新提升

1.执法监察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歼灭战、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和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20宗违建别墅项目全部整治到位,例行督察“挂账”问题、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位率均达到90%以上,侦办、查出涉林刑事案件、行政案件10起。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第一时间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属地管理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全面摸排,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发挥基层政府在源头管控、处置中的中坚力量,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制止各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2.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加强。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运用,推动执法监管向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继续加强与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的对接沟通,进一步提高信访、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案件办理水平。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对每起错案进行责任倒查,确保法律责任与行为后果、错案责任与追责免责等方面相统一。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地方立法,调研 起草的《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顺利获得市人大表决通过。

3.野生动物监管逐步规范。严格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疫情期间全面暂停野生动物经营活动和行政许可审批,做好疫源疫病日常监测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466人次,检查场所17860处,收缴动物176只。全面完成野生动物处置工作,需停养的14家养殖单位已全部完成处置补偿,71家可移交养殖单位已全部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管理职能。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6处,全市野生动物检测网络基本形成。

(六)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自然资源管理收获新成效

1.测绘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启动全市基础测绘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2020年绍兴市基础测绘计划编制工作,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绍兴市1:2000数字线划图(DLG)生产制作更新、市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更新、数字绍兴地理空间框架维护更新、无人机航空摄影等项目稳步推进。组织编印《绍兴市公务地图集》系列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公益性地图产品的种类。组织开展“双随机”和各类地图上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测绘行业监管,充分保证了测绘成果的准确性、规范性。。

2.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完成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调整,原国土、林业执法力量已整合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下属事业单位进一步精简整合到12家。将森林公安局成建制划转到公安部门,增设森林防火处,承担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全市自然资源所全部完成挂牌。

3.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巩固。编制完成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调查梳理完成绍兴市范围内森林公园、湿地、河流水库、矿产储量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诸暨市五泄国家森林公园、嵊州市南山湖国家森林公园、柯桥区兰亭国家森林公园等3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基本万完成。“三调”成果通过省级核查和国家三调办核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国家级核查发现的疑问图斑整改全面完成。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袁家军书记在省委党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对标10大新课题、5种新思维、10张高分报表的工作部署要求,坚定“守护好绿水青山、保障好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的战略部署,谋划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工作,为绍兴当好“重要窗口”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规划好国土空间。根据省厅下达的指标规模,做好总规中的各类空间安排。按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管理办法》和我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要求,全面完成我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开展审查报批工作,完成三个区的分区规划和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推进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并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确定编制计划,明确编制内容、进度安排、编制主体等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城市快速路出入口周边区域交通组织研究,古城内游线组织运营策划研究,城市形态、色彩、风貌管控指引研究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空间规划问题的专题研究工作。按照我市关于永农优化的研究成果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将永农优化的成果落实到三线划定,合理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存量利用。

(二)配置好要素资源。深化“计划跟着项目走”“增量跟着存量走”理念,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推进“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2021年确保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不少于5000亩,并完成省定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绍兴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推进柯桥区、上虞区等地千万吨级石料矿山设置工作,保障我市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石料供应。

(三)统筹好资源保护。完成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全面落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年度1.86万亩造林任务。在巩固深化绍兴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为重点,加快推进县级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深化森林城镇、森林乡村、“一村万树”、珍贵树种示范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已经省政府批准的37个全域整治项目的实施,做好建设用地复垦和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结合文章。2021年,计划实现补充耕地0.66万亩、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0.64万亩。修改完善全市29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成果,开展调整优化区域资源情况评估、数据入库和勘界立标工作。建立完善市级野生动物救护平台,开展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立项。梳理完善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类权力事项,形成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权力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20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等各项执法监管工作,提升执法效能。

(四)助力好城乡建设。聚焦重大战略区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区块等做好统筹谋划,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提前介入,更加强化用地规划选址和前期研究,提升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市级投资项目涉土涉规问题挂联机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及时做好保障工作。2021年,全市计划安排经营性出让土地面积10000亩,做地15000亩,出让金目标500亿元。同时,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按照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编制和审批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年度土地计划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指标用于保障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用地。

(五)优化好行政审批。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最多20天”改革,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最多17天”一件事和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最多30天”一件事,并推行联合验收,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等验收事项合并办理。全面应用投资在线3.0,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事项(涉密项目除外)在 3.0版线上审批,杜绝“体外循环”。研究制定建设工程竣工测绘、规划核实、土地复核等“测验合一”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高效高质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改革,在全市推行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电子化,抵押总对总、司法处置一件事实现全过程网办、无纸化办理。

(六)维护好民生权益。组织实施绍兴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推进地质灾害“风险码”管理创新试点,启动6个区、县(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新建专业监测点13处、山区自动化雨量站30个,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26处。开展全市森林防灭火规划编制,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推进森林消防“引水灭火”水源地工程和队伍建设,完成森林火灾防控体系。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实施“一亩山万元钱”兴林富民行动,力争实现新建培育1.3万亩、辐射推广4.3万亩、巩固深化9.4万亩。加强林业适用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大球盖菇、竹荪、灵芝等竹林下菌类种植,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发展,2021年力争完成油茶新造面积2100亩。完成征地政策和工作机制调整,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七)完善好政策机制。以改革作为解决新老问题的突破口。在全市推广“一码管地”改革试点经验,以地籍码贯通自然资源内部“批、供、用、补、查、测、登”等全流程应用场景,持续推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研究,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长效机制,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我市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新机制,着力构建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建立二级市场交易监管平台,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完成全市重要自然资源登记清单50%内容的确权登记。同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移交、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推进《绍兴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定》《绍兴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暂名)》等的立法工作,持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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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