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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21]5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9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镜湖新区职工之家西侧(D-3-03)地块、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筑    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建设期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

东、北至澄港安置小区,南至澄港路,西至后墅路

3969

商业、商务用地

5954-

6350

1.5-

1.6

≤55%

≥10%

40年

3年

2400

480

镜湖新区职工之家西侧地块(D-3-03)

东至职工之家地限线,南、西至泗汇江小区地限线,北至凤林西路道路红线

10555

商业用地

15833-16360

1.50-1.55

≤40%

≥10%

40年

3年

6150

1230

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

东至规划衔塘路,南至现状澄港安置小区,西至后墅路,北至规划梅南路

39259

二类居住用地

70666-78518

1.8-2.0

≤25%

≥30%

70年

28个月

89200

17840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其中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不允许境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与竞拍【2021年3月15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自然告字[2021]5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25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80万元;镜湖新区职工之家西侧(D-3-03)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30万元;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840万元。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3月25日下午4: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25日下午4: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镜湖新区职工之家西侧(D-3-03)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采取“竞价+竞配建”的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价和最高投报面积,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报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面积增幅为140平方米或140平方米的整数倍;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镜湖新区职工之家西侧(D-3-03)地块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镜湖新区开发办签订地块《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镜湖新区开发办签订地块《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与开发办下属平台公司签订地块《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住宅房屋回购协议》;涉及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须与镜湖新区开发办及其下属平台公司签订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

(五)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内东南往西、北区域需建设5-6幢17层的回购房,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由镜湖新区开发办下属平台公司回购,回购房回购价为17000元/平方米,汽车停车位回购价为15万元/只,回购房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装修费用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六)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位置应邻近小区主入口,机动车位按每套一个地下标准车位,要求就近连片。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标准以80-120平方米为主,按照户型要求以套为单位确定,剩余不足一套的建筑面积按一套计算连同车位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按栋、单元、层、套为序确定(即以“栋”为单位的独立建筑为主,不足部分由相邻一栋建筑按整个单元、单元内从下,向上按层,从西向东补足,整层不足时按户补足),并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装修费用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

(七)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镜湖新区职工之家西侧(D-3-03)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填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并按承诺书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方案须报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建设单位按照《镜湖新区梅山东3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镜湖新区JH-10-09-03地块带概念性方案出让;镜湖新区职工之家西侧(D-3-03)地块带概念性方案出让。

(九)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十)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据到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十一)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

联系方式:

规划建设部用地处:胡女士  电话:0575-88718153

规划处:寿先生  电话:0575-8820361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88021446

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胜利东路375号613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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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