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夏王根)
- 发布日期:2021-02-0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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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产证或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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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2017)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47504号 | 夏王根 | 不动产产权证 | 330602002001GB08024F00010033 | 洞桥北区13幢405室 | 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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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