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浙江京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浙江京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坐落于观湖园1幢二单元704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浙(2017)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18564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绍兴市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证书相关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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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