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马嫣红继承坐落于龙洲花园32幢104室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胜利东路600号)。
绍兴市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