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异议公告(马嫣红)

现有马嫣红继承坐落于龙洲花园32幢104室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胜利东路600号)。

 

绍兴市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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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