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涛贵、陈李芳)
- 发布日期:2021-02-18 15:49
- 浏览次数: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产证或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F0000030569、F0000030570 | 李涛贵、陈李芳 | 房产证 | 330602015018GB08038F00010005 | 绍兴袍江文昌雅苑6幢604室 | 法院裁定
|
2 | 绍市国用2015第21717号 | 土地证 |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