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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第四季度进展情况表

     序号

                       内容与要求

                                             进展情况

1

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三区分区规划和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推进乡镇总体规划编制。编制袍江区域企业搬迁地块规划。

根据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厅“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组要求,做好第三轮“三区三线”划定试点的准备工作。已完成袍江区域企业搬迁地块规划研究工作并提交市委市政府。

2

开展城市快速路出入口周边区域交通组织研究、古城内游线组织运营策划研究和城市形态、色彩、风貌管控指引研究。

已完成城市快速路出入口周边区域交通组织研究。已基本完成古城内历史街区外风貌协调区管控规划研究导则。城市重点公共设施色彩指引研究工作开展方案已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具体编制及实施工作由相关属地政府负责。完成绍兴镜湖高铁TOD项目(绿云路高架)周边重点片区交通组织研究汇报稿。

3

有序落实用地保障,全市全年经营性用地出让金600亿元,其中市区500亿元。完成做地15000亩。

全市域范围内的住宅用地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竞配建”政策,优化土拍规则,合理设定地块起始价和最高限价,落实出让勾地制度,坚持不流拍工作底线。截至目前,全市公开成交经营性用地7137亩,成交总价为719.84亿元,其中市区成交3886亩,成交总价为500.72亿元;全市完成经营性土地做地15578亩,完成率104%,其中市区完成10283亩,完成率103%,全市市区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

完成“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全面落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年度1.87万亩造林任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机制,完成建设用地复垦任务1200亩。

“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发布。组织各区、县(市)实施造林,截至11月15日,全市各区、县(市)自查确认上图总面积为2.07万亩。经市级核查,核定完成面积1.97万亩(最终造林完成面积待省、市级核查完成后再作审定)。完成20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市对县考核和市级自查,牵头做好耕地“非农化”情况调查,调查成果已报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稳妥开展耕地功能恢复工作,全市实施耕地功能恢复2.05万亩;督促推进全市9个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预计整治后可实现连片耕地面积2.8万亩。全市累计立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9个,计划复垦新增耕地5398亩,已验收1323亩。

5

推进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启动“稽山古榧”品牌建设推广,发展绍兴林业产业。

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获批;已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持续推进“稽山古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隋榧”古树上采摘符合质量标准的香榧基本完成包装;持续推进品牌宣传,累计向社会征集品牌宣传语4700余条、抖音宣传短视频400余个,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200余人办理“稽山古榧”品牌宣传视频彩铃,通过大数据智慧精选向特定人群发送精准推广短信,微信朋友圈实行精准曝光340余万次,在绍兴电视台投放广告片六个月,进一步扩大了品牌知名度和香榧的知晓率。深化“一亩山万元钱”兴林富民行动,完成推广面积15.13万亩,其中新建培育1.23万亩、辐射推广4.4万亩、巩固深化9.5万亩,创建高质量示范基地7家。印发《绍兴市“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6

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推进“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确保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不少于5000亩。完成《绍兴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推进石料矿山设置工作。

全市完成批而未供消化6168亩,完成率84%(预计月底之前完成消化任务);完成闲置土地处置980亩,完成率243%,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9945亩,完成率199%,盘活存量土地12223亩,完成率136%。《浙江省绍兴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已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已转办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越城区已投放1宗砂石采矿权,新昌县已向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提交1宗砂石采矿权出让相关资料,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正在审核;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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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