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嵊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矿产违法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于2017年10月22日办嵊州市源顺建材有限公司无证开采一案,当事人嵊州市源顺建材有限公司未经依法审批,于2013年6月起擅自在嵊州市长乐镇尤家村老窑厂西侧开采页岩共计89356.8立方米,经嵊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价值为人民币142970.88元。

处罚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决定:嵊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4月9日对该违法行为做出了《嵊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嵊土资罚字(2018)11号,决定处罚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开采页岩;

二、没收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42970.88元,并处以人民币35742.72元的罚款 。

执行情况:当事人及时停止开采,并于2018年12月26日缴清罚款。

结案情况:该案件于2018年12月26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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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