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17-02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17-11-2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字号: | 绍市土资发〔2017〕60号 |
文件登记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国土局、局各处室(分局)、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通知如下:
一、修改《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征地工作程序><绍兴市区阳光征地格式化文本>的通知》(文号:绍市土资发〔2013〕32号,统一编号:ZJDC14-2013-0001),文件中涉及的“市区”,均改为“越城区行政区域”。
二、废止《关于印发<绍兴市市区违法用地若干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绍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