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 发布日期:2017-11-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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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是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美丽绍兴”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及规范性文件,结合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全面、系统收集和整理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和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编制了《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绍兴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越城区根据本《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 年,适用期限2016 年至2020 年。
信息来源:市国土局